各部门、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拟于2025年4月底开展预评估工作。现需相关部门和学院核准完善专家案头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案头材料清单及协办单位
专家案头材料主要用于专家筛选访谈对象,听课看课及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文档,包括学校校历等18种材料。其中部分数据表中的数据来源于教育部2024年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数据需核准更新,没有信息的数据表需各相关单位统计上报,所有信息统计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0日。
1.学校校历(附件1)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供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2.各校区上课时间表(附件2)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供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各校区具体上课时间表。
3.校领导名单(附件3)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提供最新校领导信息。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附件4)
党委组织部提供最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信息。
5.各学院领导名单(附件5)
各学院提供学院领导名单(包括学院书记、院长)。
6.教师名单(附件6)
人事处负责核准更新信息。
7.学院设置清单(附件7)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供学院设置清单。
8.专业设置清单(附件8)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负责核准更新信息。
9.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清单(附件9)
各学院提供各专业最新版本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清单,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负责审核。
10.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附件10)
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提供最新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1.课程表(附件11)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供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12.在校生名单(附件12)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负责核准更新信息。
13.实验室清单(附件1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核准更新信息。
14.实习实训基地清单(附件14)
各学院负责核准更新信息。
15.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近两届)(附件15)
各学院提供2023届、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16.试卷清单(近三年)(附件16)
各学院提供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清单。
17.毕业生清单(1年、5年、10年)(附件17)
招生就业处提供毕业1年(2024届)、毕业5年(2020届)、毕业10年(2015届)的学生名单。样本量进行随机抽样,按照毕业1年学生人数的5%、毕业5年学生人数(含升学)的5%、毕业10年学生人数(含升学)的3%进行抽取。专家将从该表中勾选毕业生访谈名单,所有联系方式一定要保证有效。
18.用人单位清单(1年、5年、10年)(附件18)
招生就业处提供毕业1年(2024届)、毕业5年(2020届)、毕业10年(2015届)的用人单位信息。需提供50个以上用人单位信息,确保学院、专业全覆盖,以毕业时签约单位为准,应优先考虑在行业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接收毕业生人数较多的单位。
二、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材料清单要求认真填报,报送数据应为截止到报送材料当天的最新数据,所有材料务必真实、准确。经相关领导审核后,于2025年4月1日之前将电子表格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张宁OA。
附件:1.学校校历—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各校区上课时间表—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校领导名单—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党委组织部
5.各学院领导名单—各学院
6.教师名单—人事处
7.学院设置清单—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
中心)
8.专业设置清单—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9.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清单—各学院
10.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11.课程表—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12.在校生名单—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13.实验室清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14.实习实训基地清单—各学院
15.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近两届)—各学院
16.试卷清单(近三年)—各学院
17.毕业生清单(1年、5年、10年)—招生
就业处
18.用人单位清单(1年、5年、10年)—招生
就业处
学校评建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