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2024年9月,学校正式启动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根据撰写任务分工安排,各一级指标的撰写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共同完成了《自评报告》的初稿。并经过研讨会等对《自评报告》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现已形成第一稿,但在内容和体例上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继续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改要求
1.对《自评报告》中的文字、数据、图表等内容进行核实,特别是针对未充分展示学校特色工作、最新取得成绩等内容需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用修订模式)。
2.根据评建办对《自评报告》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字数进行合理控制;站在全局角度,审阅“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部分(要求该部分字数不少于该指标总字数的三分之一),考虑是否需要补充、调整,是否存在矛盾或前后逻辑不一致的情况。
3.《自评报告》中的数据以2024年11月填报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为准,后续统一更新、保持一致。
4.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或单位内容交叉的部分,请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检查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或逻辑关系错误方面的问题。
5.根据《自评报告》内容准备并提交支撑材料目录(模板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时间
修改后的电子版材料和《支撑材料目录清单》于2025年3月12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陈婧OA。
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0991—4112136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